俄新网4月22日报道,据谢钦介绍,这份合同规定,如果双方出现争端,首先可通过磋商解决,在不能达成协议的情况下诉诸国际仲裁法庭。谢钦对记者说:“俄罗斯国家石油管道运输公司已经做好诉诸法庭的准备,不过我们请他们等待一下。我已经致函(中方)负责能源问题的伙伴,但是双方公司保留诉诸仲裁法庭的机会。”
此外,他还说,石油出口合同方面与中方出现的争端不会影响双方就天然气出口问题达成协议。“我认为,争端甚至会加快谈判。”他预计在2011年中期俄中将签署对华输气合同。
对于中俄在石油贸易上出现的分歧,中国外交部新闻发言人洪磊于4月21日表示,能源合作是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俄双方对此都高度重视。“对于合作中出现的某些具体问题,相信双方能本着友好协商、合作共赢的原则积极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