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来塌陷频发 一旦破裂“后果不堪设想”
早报记者 鲍志恒 发自兰州
在干旱少雨的西北,任何对于水漫金山的担忧都被人视为杞人忧天。然而,一条深埋地下半个多世纪的排污干管正在成为引爆兰州水灾的“定时炸弹”。这条中石油兰州石化公司油污总干管,自黄河兰州段上游的西固区陈官营起延伸至下游的城关区东岗村,全长27公里,贯穿整个兰州市中心城区和甘肃省政治活动中心——东方红广场,早在2004年即被认为超过了使用极限。
更要命的是,因年久失修、腐蚀严重,近10年来,这条干管已发生多次塌陷事故,被甘肃省、兰州市两级环保部门列为兰州市的“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然而,对于这条管线何时报废以及报废后中石油兰化公司工业污水的出路问题,甘肃省、兰州市两级政府与中石油兰化公司方面,围绕“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买单”的博弈持续了近7年之久。甘肃省政府办公厅2004年10月18日批转下发的要求兰州市政府牵头“确定油污干管退役报废的最后期限”的红头文件也成为“一纸空文”。
“埋了半个多世纪了,就是这里的村民也没几个知道在什么位置。”
15日午后的兰州,骄阳似火。在兰州雁儿湾的东岗村,沿着尘土飞扬、蚊蝇肆虐的黄河河岸,已经退休的王式刚领着早报记者再次寻访中石油兰州石化公司油污干管的排污口。
2004年,身为民盟甘肃省委研究室主任的他,曾作为甘肃省政协黄河兰州段污染调查团以及全国人大黄河兰州至白银段污染调查团的成员,发现这条已运行了50多年的油污干管随时可能会给兰州市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在兰州炼油厂会议室,省环保局一位工程师向中石油兰化公司董事长义正辞严地说,油污干管已经超期服役,抗风险能力达到极限,是埋在兰州市城下的‘定时炸弹’。”
王式刚回忆,曾有专家估计,如果该管线在城关区发生爆裂,两个小时内兰州市城关区平均积水就会超过2米深。因为,这条管线自西向东,全长达27公里,贯穿了整个兰州市中心城区,这其中,还包括甘肃省政治活动的中心,东方红广场。
超龄
而最近几年,该管线的老化腐蚀已经引发了多起事故。幸运的是,发生事故的管线位置不在兰州市中心,没有造成特别重大的灾难。
为此,王式刚及其所在的民盟甘肃省委2004年即向甘肃省政协提出了有关提案。但油污干管超期服役的问题一直没有解决。
“兰州市的领导说,油污总干管是你们工业污水的排放总干管,问题应该由你们企业解决,中石油兰化公司的老总也不示弱,说油污干管属于市政管理,我们企业是无能为力。”王式刚回忆,在一次座谈会上,兰州市政府和中石油兰化公司一直“互相推诿”。
“最近,兰州正在勘测地铁建设工程,可能6月就要动工,线路必然要经过油污干管经过的许多地方,如果施工人员不注意,挖到干管,那就真可怕了。”王式刚说。隐患
据王式刚介绍,2004年以后,他曾参加的一次有关黄河污染治理问题的会议上,为了油污干管的报废问题,一位专家甚至当场与兰州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拍桌子”。
早报记者获得的多份文件资料也显示,甘肃省、兰州市政府及其两级环保部门,中石油兰州石化公司等相关方,对油污干管继续超期运行的风险心如明镜。
2004年10月18日,甘肃省政府办公厅批转了甘肃省环保局(现为甘肃省环保厅)《关于加强黄河甘肃段水污染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称,“鉴于油污干管已成为重大环境安全隐患”,为防患未然,由兰州市政府牵头与兰化公司对油污干管进行安全状况评估,并确定油污干管退役报废的最后期限,同时,要“尽快制定”对兰化公司污水排放出路问题的解决方案。
2005年4月15日,兰州市环保局在《黄河兰州段水污染防治工作汇报》中,提到水污染防治存在的问题时,特别指出,油污干管已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一旦发生破裂等险情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应“科学论证,提出解决方案”。
2005年底,兰州市建管委在其编制的《兰州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中提到,“部分基础设施特别是地下管网大多建成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性能差,管径小。经过半个多世纪的运行,损坏严重,事故频发,很不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如油污干管,建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已超期服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此外,在甘肃环保系统的官方文件中,还有“建议省政府督促兰化公司组织有关专家就建新的油污干管进行技术论证”的表述。
然而,从王式刚退休前所在的民盟甘肃省委向甘肃省政协提交提案至今,时间已经过去了七年,甘肃省政府、兰州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也换了好几任,油污干管退役报废的最后期限仍迟迟未能确定。
博弈
“新的干管能建吗?连管位都没有。”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中石油兰化公司环保处负责人告诉早报记者,兴建新油污干管,不光“由谁出资”存在争议,而且一样存在安全隐患,不仅不现实,也没有必要。
“油污干管是隶属兰州市政管理的。不是我们公司的干管,严格意义上说,它不该叫‘油污干管’,应该叫市政污水干管。”上述负责人对早报记者表示,经过技术改造和末端污水的回收利用,该公司利用油污干管排放的污水量已大为减少,而兰州部分城区的生活污水和其他工业污水则越来越多地通过油污干管直排黄河。因此,即使要报废干管,建新管道,也因由兰州市政府买单。
“企业才是治污的责任主体,‘谁污染,谁治理’是国家的基本原则。你既然挣了钱,治理污染就是你获得效益的成本的一部分。”兰州市环保局污染控制处副主任科员马晓英昨天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针锋相对。
据早报记者了解,中石油兰化公司认为,近些年来,其污水排放指标已符合国标,可以实现在黄河兰州段上游就地排放,而且,这一地带的“三滩”地下水资源可利用资格已经被甘肃省政府正式取消。因此,油污干管报废已经没有问题。
这一想法似乎获得了兰州市环保局的认可。今年4月,兰州市环保局将这一提议上报了甘肃省环保厅。
“兰化公司打过报告到市建委,市建委也同意,我们也觉得这事比较重大,向省环保厅打了报告,但省厅明确表示暂时不能停运油污干管,必须要兰化公司拿出替代方案来。”
兰州环保局污染控制处副主任科员马晓英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透露,甘肃省环保厅认为,油污干管对兰州的水环境安全起到重要保护作用,即使兰化公司的工业污水实现了达标排放,但由于水量巨大,化学成分较多,不能确定这些污水直排黄河,是否会引发不可预知的生态后果。
马晓英透露,环保部门认为,兰化公司污水就地排放的前提是,在黄河兰州段上游先建污水深度处理的“氧化塘”,污水经氧化后排入黄河。
马晓英告诉早报记者,兰化公司组织专家论证后表示,建“氧化塘”需征用良田1500亩,荒坡600余亩,除征地补偿外,需投资8.2亿元,排出的污水还要增加每吨2.5元的成本。
甘肃、兰州两级政府和中石油兰化公司围绕“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买单”激烈拉锯的结果是,油污干管这一威胁无数兰州市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定时炸弹”何时撤除,依然无期。
早报记者昨日获悉,油污干管问题已被列入“2011年甘肃省环保后督察”事项,这意味着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将受到公开处罚、强制执行、追究责任等严厉惩处。◇ “定时炸弹”
据兰州市官方资料,中石油兰化公司油污干管工程由当时的国家燃料部石油总局西固工业区委托原苏联特殊构筑物设计院于1954年设计。1958年11月完工,1960年正式投入使用,管径为1.2米,是一条压力自流管。目前每天仍以大约7万立方米的流量排污。
这条大型钢筋混凝土管道,最初设计全长25.88公里。主要用来输送西固地区经过处理的化学污水、炼油污水和其他工业污水与生活污水,以保护黄河兰州段上游“三滩”地下水源地,避免黄河兰州城区段水体受到污染,以保障兰州市民的身体健康。
1968年后,因淤河争地,使河岸北移,致使油污干管原出口处无法直接将污水排入黄河,而漫流于农田中。
为此,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在东岗镇原出口处又向北延伸了899米,使油污干管总长达到26.78公里。
然而,因年久失修、腐蚀严重,近10年来,这条干管事故频发。
2000年10月,在油污干管原末端东岗村西口,一处干管上部塌陷。
2003年6月23日,在同一末端近100米长度内,上部发生8处严重塌陷,油污水横溢,浸满东岗村菜地。
2005年,在延伸段雁儿湾污水厂一级泵房院内发生严重塌陷,被指严重影响东岗村村民的人身安全及污水厂安全运行。
据了解,发生于2003年6月的一次严重塌陷事故,因塌陷干管较长,采取了截水换管施工方案。兰州市政管理部门在截水后发现,该段管道上部腐蚀严重,管壁更是成“筛网通透状”。而且,“经过40余年的运行,整个27公里管道都有不同程度的腐蚀问题,存在严重的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