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新闻信息办公室副主任李谋胜:
各位记者朋友,各位领导和专家下午好!国家海洋局蓬莱19-3油田漏油事故媒体通报会现在开始。参加今天通报会的媒体有差不多70多家,记者差不多90位,欢迎各位记者朋友的到来。同时我也代表国家海洋局感谢各位记者朋友,感谢你们关心海洋,关爱我们的蓝色家园。出席我们今天这个通报会的领导和专家有: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保护司司长李晓明;国家海洋具体化海洋环境保护司副司长王斌;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副局长郭明克;国家海洋局北海环境监测中心主任崔文林。谢谢各位领导和专家出席。
下面请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保护司司长李晓明介绍有关情况。
李晓明: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今天非常荣幸见到这么多的媒体,这么多的记者,既有老面孔,也有新朋友。我们每年都发布一次海洋环境质量公报,从来没有像今天这么踊跃,我代表环保司感谢你们。今天向各位通报的有六方面情况,介绍六方面情况之前先简单给大家解疑释惑一下。
蓬莱19-3油田发生事故以后,我们开展了大量工作,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可能产生的影响,将监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一定的通报,包括国家应急管理机构,国务院有关的管理部门,以及环渤海的山东、河北、天津、辽宁三省一市的人民政府。另外根据海洋部门与有关部门在环渤海地区建立的海上油气沟通机制,还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了环渤海地方的环保与海事部门,这些部门可以根据易产生的影响,组织开展相应的部署工作,从目前来看,这次发生在渤海的中部,而且在一定的时间内得到了控制,此外在益油海域没有海上捕鱼的活动。
这需要很多技术手段作为支撑和支持,但是由于目前的技术条件所限,不可能在较短时间内得出准确结论甚至初步结论。比如说海天飞机,海天船舶在海上作业,卫生遥感监测数据,油脂的鉴定,生态的调查和评估都受到各种技术因素的限制而需要一定的时间。特别是对这次溢油污染事故由于多种因素导致,溢油动态复杂,而且大家所关注的B平台这种海底溢油在我国第一次出现,其原因需要深入的分析和研究,所以我们充分理解公众和在座的各位媒体朋友对此次溢油事件的高度关注和关心,为此我们组织力量抓紧时间全力开展调查取证研究分析,在此基础上目前初步获得了目前这个阶段内的调查初步的结论。
我们在一周以前觉得比较有把握了,通知各位今天在此召开发布会,所以我们今天在这里是讲目前这个阶段,还不排除以后还有第二、第三、第四阶段,只要这个事情没有最终完满结束,这种形式的通报会持续不断。
下面我将分别讲一下六方面情况,第一是溢油事件发生的经过。
19-3油田是在渤海区域,目前是有五个平台,一个储油轮,发生溢油是两个平台,一个叫B平台,一个叫C平台。B平台先发生溢油,C平台后发生溢油,我先讲一下B平台的情况。
6月4日晚上7点左右,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接到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下面简称康菲公司电话报告。蓬莱19-3油田B平台东北方向海面发现不明来源的少两油波,接到这个报告后让康菲公司进行自制,对油田自身进行自查。6月5日上午11点康菲公司电话报告自查结果,说蓬莱19-3油田未发生溢油事故。当日晚七点康菲公司电话报告,在蓬莱19-3油田B平台东北方向发现了一处海底溢油点,这个溢油点既没有井位也没有管道,于8日书面传真,下面讲一下传真的内容。
6月4日在蓬莱19-3油田东北方向650米的海面发现少量油墨带,油船对油墨区进行跟踪检查,并与当晚七时左右向环保部汇报,在6月5日排查中发现易泡气泡的地方,为了进一步摸清情况,请潜水员对冒气泡处进行调查,发现下面有一个直径一米的坑,坑内水文明显高于周边,6月7日将发现情况再次电话告知环保处,这是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的环保处。之后油田试图用围油栏围堵,由于太薄功效甚微,公司组织油藏钻井和相关专家对该地进行研究尚无结论。经过认真核对该区域内没有任何19-3管线设施和油井细井井口,这平台设施作业正常。
北海分局立即派人进行跟进,提取了油脂进行化验分析,12日油脂分析鉴定结果显示,溢油样品与蓬莱19-3B平台生产的原油油脂一致,北海分局组织油藏钻井地质环保相关的专家召开专家会,对溢油原因进行了分析,并结合11日卫星遥感的结果,以及油脂鉴定结果和专家会商意见一致确定溢油源于蓬莱19-3油田,这是B平台的情况简单介绍到这里。
关于C平台,6月17日的上午11点,北海分局接到在蓬莱19-3油田附近巡视海事22船报告,C平台及附近海域发现大量溢油,该船立即通过电台询问C平台,C平台答复是C平台C20井在6月17日10:30分发生井涌事故,北海分局接到22船的报告后立即与康菲公司核实,当时康菲公司回复称尚不掌握具体情况,并表示在掌握了具体情况后立即以传真形式正式报告,下午1:30分康菲公司以传真的形式报告。
下面是全文:2011年6月17日上午10:30分左右,蓬莱19-3油田C平台C20井在钻井作业中发生小型井涌事故,该事故已经得到了控制。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将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并及时向北海分局环保处汇报,我们已经停止所有平台的钻井作业进行安全自查工作,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只有在事故查清安全自查工作满足要求之后才可能重新钻井作业。这就是以上讲的B平台和C平台两处基本情况。
第二,国家海洋局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是国家海洋局6月11日接到北海分局的报告,得知蓬莱19-3C平台发生井涌事故,我们局应急办紧急召开会议,召开会议的时间已经是五点了,然后并于当晚18:30紧急约见我们局分管副局,紧急约见康菲公司的总裁一把手,以及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的领导,全面了解事故的原因和当时应急处置的进展,并于会后下发了一个关于进一步加强溢油应急处置的通知,这个通知明确要求继续排查B平台溢油事件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切断C平台油源,同时统筹安排海洋油处置资源,全力加大溢油回收的力度,确保海上溢油不登陆,不影响环境敏感区。18日是星期六我局副局长通过应急指挥视频协商系统,组织协调海洋系统开展应急响应工作,19日王副局长赶赴康菲公司设在天津的应急指挥中心,现场监督检查应急处置的工作进展,并召开了有康菲公司总裁以及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领导参加的会议,这个会议进一步再次强调两个公司必须高度重视此次溢油事件,加快溢油源的控制和作业进度,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彻底回收清除海面的溢油。
20日下午,我局刘局长通过应急指挥视频会商系统,听取了我局北海分局关于溢油处置工作的进展汇报,并做出重要指示,要迅速摸清溢油现场的情况,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快把溢油源堵住,确保不在溢油,要把溢油事故的损害降到最低点,要立即着手开展本次溢油生态灾害的调查评估工作,全面掌握本次溢油对海洋环境造成的影响。
21日,我局海洋环境保护司再次约谈康菲公司总裁和中国还有石油总公司领导,再次提出明确要求,并下达书面通知,这个书面通知有这么几点,要求采取一切行之有效的措施切断BC平台溢油源,尽快查找溢油原因,全力控制海洋溢油,在溢油源切断之前每六小时报告一次海上溢油的相关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并根据实际情况重新编制该油田的溢油应急计划,并按规定报批,同时配合我局开展溢油生态损害评估工作。这是我们采取的主要的措施跟媒体通报一下。
另外自B平台和C平台先后发生溢油以来,我们以值班信息的方式将有关的信息上报了国家应急管理部门,并通报了国土资源部,交通部、农业部,国家能源局等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环渤海省市人民政府,根据我局与相关部门形成的协商机制,我们及时通报了有关环保渔业海事部门。截止到7月4日晚,也就是昨天晚上我们司分别从塘沽赶回北京,为今天发布会做进一步准备。
我们局北海分局采取一系列管理措施,我们局的飞机、船舶、所有的业务设备,包括卫星手段都集中在这个分局,所以为了尽快查清和切断B平台的海底油源,北海分局6月13日向康菲公司下达了关于停止蓬莱19-3油田回复作业的通知,因为停止了就减少了对海底的压力。要求康菲公司停止蓬莱19-3所有生产污水及泥浆的回收作业,此外就排查溢油点停止回注险情压力控制和切断溢油源的措施,处置海上溢油,掌握溢油对海洋生态环境方面的影响,先后于6月13日14、16、17、24向康菲公司下达了通知,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截至昨天7月4日北海分局向康菲公司及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发出书面文件27份,并及时通报了环渤海人民政府,以及相关的环渤海的环保渔业海事等部门。我们安排执法人员登检平台进行现场职守,目前在B平台上仍然有三个人,根据职责开展了一系列的应急行动,对蓬莱19-3油田进行了全方位的立体监控,利用卫星等资料每天保证有1-3幅最新遥感资料,并不断的对蓬莱19-3溢油事故附近的海域实施定点跟踪,安排海监固定飞机和直升飞机从烟台、大连飞行,按照不同的监视重点开展监视,中国海监15、20、21、22根据分工进行现场监视,并派出执法监测人员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监督,并根据卫星,海监船指导溢油回收。7月4日国家海洋局安排近400名工作人员直接参与了溢油应急响应工作,飞行架次17个架次,航程达1.4万公里,检测面积约4600平方公里,获得各类监视调查结果等资料1000余份。第三,目前的溢油规模和现况,以及现在的情况。
综合6月4日以来的卫星遥感,海监飞机,船舶监测的结果,本次溢油事件海面漂油集中在蓬莱19-3附近,在风和海油作用下,部分最远C平台60公里,B平台覆盖面积158平方公里,C平台井涌事故发生后6月17日中午在C平台西北方向形成了长约13公里,宽约100-500米的油带,6月18日溢油覆盖面积约138平方公里。B平台采取减压措施后,溢油于6月19日基本得到了控制,C平台采取水泥封堵井措施后,溢油于6月21日基本得到控制,截止到7月4日除B平台、C平台附近有少量的油膜溢出外没有明显的飘油。
第四,在国家海洋局监督指导下,康菲石油公司调动专业还有溢油处置设备,单日处置船最多达到33艘。
截止到7月4日已回收含油水混合物近70立方米,进行风险自查,停止了蓬莱19-3油田所有平台的钻井作业,以防止新的溢油风险。溢油处置期间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协调其天津分公司等下属公司积极参与海上溢油处置控制,据报告先后派出各类溢油处置船20艘,协助开展布放围油栏等工作,安排飞行机监测,安排五个架次,对有效处置蓬莱19-3油田以外海域的海上飘油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目前康菲公司已在溢油点附近布设640米固定式围油栏,并配备了大量的洗油毡等资源,及时处理发现的溢油。
第五,环境监测评价及溢油事故的初步分析。
由于我局下达了关于停止蓬莱19-3回注作业通知,并监督康菲公司执行,B平台溢油明显减少。因此溢油得到了明显的控制。
国家海洋局通过卫星航空遥感,船舶监视等手段对以蓬莱19-3溢油为中心的海域4600平方公里的范围内进行了溢油监测,截止到7月4日以基本完成了溢油影响范围,并对海水水质,沉积物影响评价等工作,本次溢油污染主要集中在蓬莱19-3油田周边的海域和西北部海域。其中列四类海水海域达840平方公里,在溢油前都是一类海水水质,由于溢油有840平方公里的一类水质一夜之间变成四类,单日油田最大面积158平方公里,出现在6月13日,蓬莱19-3油田附近海域海水石油类平均浓度超过历史背景值40倍,最高浓度历史背景值86倍,溢油点附近海洋沉积物样品有油污附着,各别站点石油含油是历史值36倍,我们初步认定本次溢油在该油田及其周边海域对海洋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损害。
关于溢油量。截止到目前为止通过多种技术手段已经掌握了一些数据,以及确凿的证据,但是考虑到目前B平台和C平台溢油点仍有,尽管溢油量很小,但是整体溢油的估算需要进一步核实、分析和判定。
我局组织相关专家分析认为,蓬莱19-3油田通过注水和回注可能增加平台附近地层压力,为流体连同提供了容量,导致B平台海底溢油。蓬莱19-3C平台在钻井过程中发生井涌侧漏导致溢油发生,这个阶段和判断,康菲昨天也承认,我们在天津跟他主要的技术人员谈话,他们也承认。
根据有关法律国家海洋局以正式组织对此次溢油,对海洋生态损害进行全面评估,此评估开展大量调查工作,同时要结合历史及现状资料进行综合分析,需要一定的时间。
第六,下一步的举措。
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海监部门已经对康菲公司此次溢油事件予以立案,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调查核实本次溢油污染事故的原因、污染程度等方面后,将会按照法律的有关条款和有关程序予以处理。
针对目前B平台附近的海底溢油点,国家海洋局将密切和康菲公司关注,继续查找溢油确切原因,及早封堵溢油源,针对C平台溢油源实际情况加强跟踪监测,防止对海洋环境进一步污染损害,严格监督督促并督促康菲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排除此次溢油事故对海洋环境造成的危害,并赔偿损失。
国家海洋局将继续利用卫星遥感,海监飞机,海监船舶,以及现场执法监测人员监视溢油点的动态和海上飘油,一旦发现海洋飘油,监督指导康菲公司对海上溢油进行有效处置。
进一步加大本次溢油的海洋生态监测工作,客观的评价本次溢油对海洋生态造成的影响。
我们会根据工作的进展视情况及时的向有关方面和媒体通报新的进展,我的通报就这些,再次感谢大家。
李谋胜:谢谢李晓明司长。下面请各位记者开始提问。
记者:谢谢主持人,我有一个问题想问一下李晓明司长,我是南方周末驻北京的记者。刚才通过你的通报我们知道了4日是B平台先发生的漏油事故,目前情况C平台已经得到封堵,B平台还在溢油,我们通过视频看到似乎这个溢油带不是一个明显的带状,而是一个扩散的片状的状况,我们想知道的是现在到目前为止这个B平台的溢油会不会发生进一步的演化和恶化的趋势。
第二个问题,溢油规模怎么评价,这样的溢油规模在这些天里最主要的处置方式是什么?
李晓明: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关于B平台刚才在通报稿里面已经说了,由于我们下达通知停止注水和回注,所以减轻了对B平台的压力,不再继续漏油。另外康菲方面对这个溢油点也在采取措施,据我们了解的情况安装了一个倒扣溢油井,目前虽然是有少量的,但是处于压力平衡状态,所以现在总体来讲不会出现新的大规模的溢油。
第二,刚才提到的规模有关数据还要花一段时间进行数据分析。涉及到规模问题,从我们角度来讲还需要了解掌握更多的数据,这是一个情况。目前来讲所采取的控制措施,我在前面已经提到了,一个是大量的回收,还喷洒了大量的消油剂,这促使石油分解、融化、沉淀,还有一部分漂移,为什么我们在那里提到飘散了这么大的面积,为什么有800多平方公里的一类水质一夜之间变成四类。
中国网:感谢主持人,我有一个这样的问题,我是中国网的记者,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对康菲公司造成的海洋污染问题,海洋部门是否具有相应的处理措施呢?如果说是这样的处理措施是常态机制还是一事一议的呢?
何建苗: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作为海洋执法部门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我们按照程序进行调查取证,并在调查取证以后,我们王司长已经给大家通报了,我们正在准备立案,涉嫌违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第50条,最高处罚是20万,这是我们作为海监部门的处理意见。
王斌:现行的海洋环境保护法最高的就是这样。我再补充一下,这个是根据现行法律,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对此类最严重的,程度最大的海洋污染事故的最高处罚。当时李司长介绍了,希望记者也关注一下,我们海洋部门采取两个措施,第一个是从行政执法处罚角度,刚才回答这个问题是中国海监总队北海第二支队的政委,除此之外我们已经开展了,根据海洋环境保护法第90条对污染损害海洋生态环境,代表国家要对责任方提出生态索赔的要求,当然这个工作我们正在进行之中,目前还无法提供具体的索赔额,但是我们有相关的一些计算标准和方法,也有一些国内外供认的程序和标准,这个数据我相信,我不是这方面的专家,相信会远远多于20万的,我只能初步揭示这些。记者:你好我是人民日报记者,我问两个问题,一个就是因为刚才李司长在通报的时候也说到发生溢油的海域不是一个海上作业区,这本身是一个环境敏感区域,这是一个。另外像这么多原油扩散会不会影响许多环境敏感区。
其次,根据咱们海上溢油的应急程序措施,我记得大概是十吨以上还是加上200公里平方公里是属于一级的规模的应急情况,你大概评估一下这次溢油规模是否有可能达到一级,比较严重的程度呢?
郭明克:根据海洋功能区划要求开发区块是有勘探开发区,这不属于养殖、旅游,不属于这个区域。
崔文林:我回答一下这位记者提到这次溢油是否是环境敏感区。这次溢油发现溢油影响范围在蓬莱19-3以及西北附近,他所在的海域钢铁已经提到了,环境敏感区的定义一般是包括海水异常,滨海旅游度假区,养殖区和保护区。现在我们在做监测,我们国家海洋局有一个海洋监测机构,还对这些区域进行密切的跟踪、监视、监测。现在应该说我们截止到昨天,在上述浴场和养殖区没有发现来自19-3油田的油污。
人民日报:我刚才提到规模的事,我们有一个海上石油勘探应急响应程序。
王斌:这次溢油构成因素比较复杂,变化动态也比较多样,我们正在通过各种技术手段进行一个评估,目前我们公布的只是一个现在掌握的初步的根据海洋环境影响的结果。至于究竟这次溢油导致多少溢油入海,我们会抓紧时间进行分析、评价,适当的时候会给记者一个答复,目前我们只是公布一个初步的现有的掌握的一些数据的信息。
记者:我是中央电视台的记者,我想问一个问题,你刚才讲到咱们6月4日当天就接到作业的事故通报,国家海洋局为何在一个月之后向社会公众公布这个事件的最新进展呢?
王斌:实际上我们刚才李司长在通报中也是把情况和工作做了解释和说明,大家可以看到视频所反映我们所做的一些工作,这一次溢油的整个监测、监视,包括形成一些结论不是一蹴而就的,这需要动用各种的技术手段,而且要对这些技术手段所获得的数据和信息进行综合的评价。实际上在操作过程中我们也遇到各种技术因素的制约,比如说我们的海上船舶的监视,受到许多恶劣海况的影响,有时候无法获得确切有效的数据。海上的飞机,海监飞机出航也受到天气方面的影响,很多时候受到航空管制的影响。
另外在水下的监测,大家也看到了,我们已经动用了各种比较先进的技术手段,这些技术手段获得数据和信息都不是很容易得出特别准确的判别,需要一定的时候进行数据分析。比如说有比较精确的水下定位,我们几次动用声纳,包括派出潜水员在水下探查。我们接受三颗卫星,要进行数据的解疑,此外油脂纹都需要较长时间。刚才记者也关注到了我们对这次油事故因素来分析确实比较复杂,比如说B平台在我国首次发现,据我们石油行业专家方面的了解,在世界范围内也是在2008年挪威国家石油公司在北海地区出现过类似由于注水导致地层压力泄露,到现在也是具有挑战的一个问题,究竟怎么样判别、分析,这不是说像我们一般想象溢油从管道、平台或者是生产工艺过程中泄露的油,这些油都是从海床上冒出来的,这些我们都需要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花费较长的时间。这个也不可能一时就能得到结论,甚至我可以说现在得到的也是初步结论,专家也是可能这样认为。
另一方面海洋部门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国家对类似的信息或者是数据有相关的规定,而且我们也初步判断溢油的影响,把可能受到溢油影响的信息已经对沿海地方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特别是跟海上活动比较相关的地方部门,环保、渔业、海事做了通报,这些信息政府部门是了解的,而且他们可以视情况根据有关的动态,溢油的一些动态,一些初步的信息采取处理或者是一些应急的措施。刚才有记者提到了这次溢油发生在渤海中部,远离环境敏感区,远离海岸,而且本身这片海域上也没有渔民生产作业,所以我们觉得公众对这次事件,对溢油事件的理解和关注,我们充分理解,我们也希望尽快的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个较为全面的准确的,能够满足公众信息需求的初步结论,所以我们抓紧开展了,可以说我们的海监执法部门,环境监测人员,在期上,在实验室夜以继日的工作,拿出最终阶段性的报告,根据我们工作的安排和部署,我们一般的原则是在溢油发生后,一个月左右时间,我们应该提出一个初步的报告,我们按照工作的进度和安排,实际上在一周之前就已经发出预告,在今天向社会公布一些初步的调查结论。
而且在这需要指出的是溢油对海洋生态系统的影响是一个长期缓慢的过程,就在现在我们还有海上的监测人员在采集样本,进行分析评价,所以我们将要对这次事件进行一个长期持续的评估,今天只是一个初步结论,等我们获取更进一步全面的结论,或者有新的结果,我们还会向社会及时公布,请大家放心。
记者:我是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记者,有相关的专家提出此类溢油事故是不同于一般海洋石油开发管道的平台溢油,而是出现在地下,这是一个怎么样的特殊情况,能不能给我们做一下解释呢?
郭明克: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海上石油勘探开发,我们过去有平台发生事故,井喷,还有运输过程中比如说运输管道,油船在运输过程当中跑冒滴漏,这些方面是比较容易把握的。这次溢油是由于经过专家的初步分析,还有我们前期大量的高科技手段的分析,我们初步判断这是由于康菲采取注水作业,造成地层压力的增压,压力过大地层流体连通以后,可以在地缝里面溢出来的。这种溢油在我们过去海洋石油勘探开发中第一次碰到。我们进行测量离我们开发平台是605米,这种溢油相对来说原因比较复杂,另外地下的结构是不是直的,还是弯的,我们目前对这方面资料还不我完全,我们已经责成康菲公司迅速查找溢油点,溢油来源,一旦查找以后自己封堵溢油源措施,怎么样采取手段,还要在旁边打井,还是采取一些其他的方式把地缝,窟窿堵死,我们已经督促他们做这项工作。在没有封堵之前,我们也责成康菲公司作为应急,一个是减压,现在已经达到基本上平衡了。一个是要求他在油源附近围上一道两道围油栏,我们在这个地方做了一个集油罩,把溢油层封堵,这溢油不容易跑出去,集在集油罩里面。突发情况下两道措施,最关键的是要把油源找出来,最终的原因找出来,采取切实的封堵,把油给堵住。谢谢。
记者:谢谢主持人,我是中国日报的记者,我有一个问题想问一下,据我们了解有关人士说这次存在平台下方有对溢油油膜,这个情况是否属实,我们如何认定这个情况?
崔文林:这个网上也有,我们也看到了。实际上海上有油膜对于海洋生态会有很大的破坏,因为这方面油膜的存在,阻断了海水空气氧的交换,会缺氧,而且它的存在在近岸的话,在岸边也会使一些海鸟或者鱼类的海洋生物生存构成威胁,在发生溢油首先要回收,当然对于来不及回收的油,很薄收起来难度很低,可以采用船穿行在油之间,这样油膜就消散了。实际上这是一个应急溢油处置的一部分,我不知道我解释合理不合理。
记者:我想问一下这个事件发生之后,对这个事情非常关注,今后国家海洋局作为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对于海洋石油勘探开采存在的溢油风险将会采取哪些有效的措施加强监管呢?
王斌:谢谢,我回答一下这个问题。国家海洋局作为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的监管部门始终高度关注和加强对海洋环境造成的风险,为了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关系我们已经出台一系列的措施,在这件事情发生之后我们要进一步强化,首先我们从源头上要对各类海洋石油开发立项、环评,特别是溢油应急计划进行全面的更加系统或者完整的审核和批准,特别是将一些历史上积累下来的溢油造成的风险,要通过进一步完善环评核准和溢油应急响应的计划,从行政审批上从源头上把好关。
第二,我们要进一步强化,也是对我们提出一个新的命题,像这样注水,泥浆回注等等这种生产作业,我们过去认为这种是一个很好的措施,避免泥浆钻井直接污染海洋,但是对地层造成的风险和危害,这对我们来说又是一个新的挑战,所以我们将进一步在注水作业的环境风险上加强预警和监管,对发现的风险进行及时的整改,要求企业进行及时整改。
第三,关于企业在生产运营过程中发生了一系列的,比如说在生产环节,运输环节所造成溢油风险,我们要责令进一步进行排查充分评估刚才类似于注水作业也好等等一些新的海洋勘探技术的应用导致的风险。
除此之外我们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和标准规范,特别是在溢油生态损害的索赔上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技术标准,进一步加强可操作性的法律完善和建设,以适应新的海上石油快速发展的开发的形式。记者:你好我是新华社记者,现在我们了解到网上有报道说,现在油污已经飘浮到蓬莱以北,养育户发现死鱼死虾,现在还没有就此事向养殖户进行解释,目前我们了解到的情况如何。此外这次溢油事故很多观众联想到去年墨西哥溢油事故,这次溢油有什么特点,我们之前谈到需要一定的调查取证,通报需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相关的规定反映机制应该是在几天之内向公众公布或者向有关部门公布呢?
崔文林:第一个问题我先说一下,刚才这位记者提到了在某个地方发现死鱼的现象,在养殖区。我们监测的结果到7月4日卫星遥感、常规遥感还有船舶的监测,刚才已经说到污染油膜的分布范围主要在蓬莱19-3海域以及西北部的海域。我们在阶段性的结果里面也有说,这个影响范围外延线距长岛大概是38公里。刚才你提到第一个问题我就回答这些,其他的我不好回答,那个区域没有现场观测到死鱼的现象,我们回去再了解一下情况。
郭明克:第二个问题我来回答一下,去年发生在美国墨西哥湾的溢油,我做一个介绍,大家都知道去年4月20日由于爆炸发生溢油,我记得7月15日做了一个罩,在旁边又打了一口井释放压力以后,11月最后整个井在封堵住。我们蓬莱19-3,首先水深不一样,我们蓬莱19-3油田开发区域水深平均是在27-28米,墨西哥湾油井水深是1500多米,这样在溢油事故处理上,相对来说蓬莱19-3潜水员潜下去就可以了,1500米我记得好象没有人潜,好象是机器人操作的,机器人和人下面探测、难度肯定不一样。
另外溢油的原因,可能都是压力,这是初步分析。墨西哥湾的压力是的喷井,没有任何人工作业油一直在冒,我们蓬莱19-3B平台,刚才通报的时候讲了是人工注水增加地层压力来提高油的质量,造成发生溢油。这是我人工控制的,我一旦把压力降下来以后,这个溢油应该说就消失了,我们采取关闭注水井,我们还在旁边打了一口减压井,但实际上把旁边B平台和C平台全部关了以后,16日以后基本上溢油停止了。
持续时间,这一次溢油在比较短的时间控制,这一次B平台情况比较复杂,一开始不知道从那来了,可能是以为别的地方查出来了,最后查出来是在油田出来了,我们从19日发现不明原因到查明原因就是15天左右,C平台用了两天多的时间控制住了。墨西哥可能控制了三、四个月的时间,这个时间要短一些。
我们蓬莱19-3根据卫星遥感、飞机监测,污染去主要集中在蓬莱19-3附近海域还有西北方向,我们也通过遥感和模拟基本上确定是这个方向。墨西哥湾从电视画面看到溢油出来以后影响非常大,我们目前还没有发生这样的情况。
还有一个不一样的地方,蓬莱19-3是为我们内海渤海,渤海的特点大家都非常清楚,这是办封闭性的内海,水置换相对比较差一些,这个地方一旦发生环境污染,相对来说要比水交换比较好的开拓海域影响要严重,墨西哥湾相对来说交换能力比较强,这正是需要我们海洋部门要加强的,我们一个是要加强监测、调查,对海洋环境整个影响,生态环境的影响,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也下达了指令,开展对渤海及周边海域的生态环境的损害评估的调查,还有最后评估,我想通过这样工作来加强下边海洋监管,也为我们的生态索赔提供科学的依据。
记者:作业的康菲石油责任认定方面有什么区别,他们会承担什么样责任,双方承担的责任有什么不同,我们怎么认定呢?
王斌:国家海洋局是监督管理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的职责部门,我们的职责界定在海洋环境保护领域,所以我们执行的是相关的海洋环境保护的法律,包括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的条例和海洋环境保护法,我们在法律认定上,这些法律都要求对于石油生产作业,包括溢油风险的承担责任是有作业者来承担,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是在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实体,就是发生此次溢油事故蓬莱19-3油田的作业者,承担着油田独立生产运营的责任,根据海洋环境保护的相关法规,有作业者承担作业中发生溢油事故的法律责任,刚才你们注意到李司长介绍的通报里面,我们所有的对这些溢油的应急要求,处置,立案查处都是针对作业者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的,作业者在发生溢油漏油等污染事故后应该迅速采取围油措施,迅速减轻控制风险。
因此康菲石油公司我们认定是造成此次溢油事故的责任者,海洋部门在污染损害海洋环境问题上只追究这个责任者的责任。对于中海油总公司在此次事故中的责任,要根据其与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签订的石油合同确定,所以我们在监督管理和执法意义上,我们只针对责任者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香颂15:27:33 记者:我是财经杂志的记者,我有一个问题想问一下,对于其他在渤海海域油田是否也面临着同样的相似性的风险呢?
郭明克:蓬莱19-3油田发生的地层压力导致溢油以后,国家海洋局也高度重视,我们先后对整个在渤海从事石油勘探开发的所有的公司,三大中国的石油公司,还有合资公司全面下达了要求,进行排查,自查。刚才讲了包括平台发生的管道的,运输过程中的正面排查,由于我们注水生产作业,都有类似的,我们三大石油公司全面下达了,大家以这次事件引以为戒,杜绝这类事故的发生。
记者:你好,第一个问题是B平台和C平台的作业允许吗。我们响应这个事件是几级呢?新中国到现在历次海上溢油事故中,这一次事故是不是最严重的,是不是最大的呢?
郭明克:包括陆水也都有注水,这是常规的作业。
王斌:我解答一下,注水我已经提到了,不知道记者关注没有。在过去一般意义上注水还是有利于海洋环境措施的,因为石油生产作业中每天会产生大量的含油污水,这些污水根据法律他排放小于20毫克每升的浓度也可以达标排放,通过这种注水作业可以把全部含油污染打入低地区层中,可以减少含污水直接排放。这也是一种正常的生产作业,随着石油开采对油往外抽的越来越多,底下需要用一些外部措施把油挤出来,这是比较正常的作业。但是这一次作业导致地层压力变化,这确实是对我们新的挑战,这个风险国际社会从08年就认识到这个问题,这需要我们密切的关注。
记者:这是正常施工允许的作业方式最终产生的事故。
王斌:对于注水作业本身,我不评价具体康菲石油公司这次作业怎么样违规操作,这有我们执法人员在现场进行认定和核查,我说一般海上石油勘探开发作业注水是允许的。
刚才说几级响应,因为刚才提到了我们对海上溢油,对于溢油量还没有最终做出判断,我们现在在分局一层,三级响应早已执行,此外国家海洋局调动相关的部门研究,我们已经把相关的机构调动起来来参与直接开展溢油问题的处置。因为这一次溢油事故还没有做出最后的判断,和历史不能做直接的比较,但是我个人认为我们也看过更大规模的溢油,我想这一次肯定不是中国石油勘探史上最大的一次,可能其他记者追溯历史的话,会看到历史上重大溢油报道。
记者:现在蓬莱19-3B平台和C平台现在的生产状况是什么样,是否全面的停产了,如果说发现了所有的溢油点包括溢油点进行封堵,需要什么时候才能完全全部恢复生产?
郭明克:刚才也提到了现在康菲已经停止了所有钻井作业,目前整个溢油点水上的发现了,在地下溢油的通道如何堵的,他们还要做大量地质方面的调查,首先摸索溢油点,然后制定切实可行的封堵措施,彻底的把油源封堵,我们会尽快的做方案,他们也从国外调集专家来做,目前这个情况在国内也是第一次遇到,时间我也不能给你准确的,很抱歉。记者:我是中国经济网的记者,我想了解一下这一次溢油事故对受污染的海域环境影响大概会持续多久的时间。之前在提到发现溢油情况的时候,我们国家海洋局已经约谈了康菲公司的总裁和中海油的领导,具体国家海洋局对中海油提出了什么要求跟说明,能不能给介绍一下。
崔文林:第一个问题我来回答一下。从目前来看截止到7月4日已经提到了,这个溢油的范围是在平台蓬莱19-3以及西北海域,除了这个C平台和B平台附近,偶有少量油膜以外,在海面上已经没有明显的油膜了,这种直接的明显的影响应该说可见的影响比较小。对于能影响多久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刚才提到了一部分油是回收了,还有一部分油在风和流的作用下,在运移的过程中与海水融合,一部分融入海水,一部分沉到海底,这些量我们在具体的评估。这些存在环境中的油污会对海洋生态系统产生长期的影响,我们国家海洋局也在组织有关的监测力量来对这个油田附近的海域,尤其是渤海,刚才提到渤海还是半封闭的内海,水交换弱,制定能力差。这些综合的复杂的特性决定了我们国家海洋局将持续长期开展对这次溢油的影响的时间、程度、范围,进一步去搞清楚。
王斌:我们几次已经通报了约见了相关责任企业还有中海油的领导,对中海油提出,必须要求他们高度重视此次溢油事件,因为他毕竟是在海上开发的国有海洋企业,同时他也是这个油田合作方,也必须尽快投入力量。据我了解,中海油总公司在天津分公司及其环渤海周边具备相当规模的海上溢油回收的力量,包括船舶、人员、设备等等,我们说必须尽快协助配合康菲公司,要求他们投入进来,这也是政府一种指示、指令。而且明确要求中海油,他们也积极配合20艘船,携带大量围油栏,还有吸油毡进入发生溢油区域开展回收作业,也对这一次溢油围控发挥重要作用。
记者:中国新闻社记者,此次溢油事件对该海域其他开发活动是否会造成不利的影响。这一次溢油影响的范围略四类840平方公里,这是否意味着影响范围是840平方公里呢?
崔文林:我回答一下,关于你说的第二个问题,这种略四类海域是840平方公里,这是我们监测的结果,并不等于我们影响范围就是这些,这还需要持续的跟踪监测掌握进一步的信息。
关于第一个是否对周边的开发活动产生影响,刚才提到了这个水域海洋功能区是油气田开发,同时周边除了交通运输,船舶的交通运输以外,其他的活动还有渔业捕捞,我刚才提到了渔业捕捞是没有造成影响,对于交通运输,船舶运输,这一次溢油没有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