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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油污染事件背面:3成渤海油气田是信息“黑箱”

  来源:经济观察报   日期:2011-07-17  关注度:1090
 渤海漏油事故的作业方康菲石油公司(以下简称康菲石油)终于对漏油事故进行了详细披露。7月14日,康菲石油公布消息称,估计溢出的石油和油基钻井液总量约1500桶(240立方米)。康菲公司正与独立的第三方专家一起核实溢油总量。

此时,距离最初漏油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时间。

形成鲜明对比的是,7月12日凌晨,中海油渤海绥中36-1中心平台发生溢油事故。13日,中海油发出公告,针对事故和善后进行了说明。

同一家公司的事故,为何有两种截然不同的风格?

本报了解到,绥中油田事故反应如此迅速,是因为这是中海油自营油田,遇到事故只需要按照中海油内部的应急程序处理即可。而渤海漏油事件中,因为合同限制,钻井平台上,没有一个是中海油的人,更无从参与油田管理。

此事件也折射出中海油在与外资石油公司合作方面的尴尬。受到自身技术局限,中国海油石油开发往往通过出售勘探权,按比例共享收益的模式,这也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中海油在合作中缺乏话语权和知情权。由此,不仅导致在与外资合作中大量石油资源的外流,也因为合作中的各种保密协议,埋下了类似渤海漏油的隐患。

再回放

包括众多专家和中海油内部人士针对渤海漏油事件的一致评价是:中海油此次是吃了个大闷亏。

时间回溯到6月4日,中国最大海上油气田蓬莱19-3油田的B平台附近出现了漏油。当天,康菲石油即向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进行报告,北海分局要求康菲石油快速处置以及自查油田。

6月17日,蓬莱19-3油田的C平台再度发生漏油事故。康菲石油才向合作方中海油通报了漏油的情况。“这就让中海油十分被动,当时相关部门都已经知道渤海发生漏油了,而中海油作为合作者是最后才知道。等他们再跟海洋局汇报漏油事件,对方回复称早就得到康菲石油的报告了。”了解内情的人士称。

信息方面的沟通不畅,让中海油十分尴尬。一直到第二次漏油开联席会议前,康菲石油都没有告诉中海油具体的漏油细节。面对各路质疑,中海油即使有意愿,也并不能给出漏油的具体原因和细节。

因为根据双方合作的协议,出于技术保密等需要,中海油并没有权限派人到作业方康菲石油的平台上去实地勘察,调查具体的漏油情况。“只能等待康菲石油和海洋局调查出结果后,向社会公布具体情况。中海油夹在中间很无奈”。上述人士称。

中海油投资者关系部总经理蒋永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油田日常作业由康菲中国负责,包括海上平台的管理,任何人员上平台须获得其同意。

蒋永智还强调,作为作业者,康菲中国负责油田的日常作业管理,包括溢油事故的应急处理。康菲中国须直接向国家海洋局等政府监管部门汇报事故情况,并通报非作业者。中海油作为非作业者,有关溢油事故的信息只能从作业者处获取。

康菲石油的举措虽然符合国家规定,但相关举动让中海油不满,因为中海油因此面临舆论指责和公共关系方面的被动。本报获悉,在内部会议上,相关负责人直指康菲石油败坏了中海油的声誉。能源专家林伯强称,按道理,溢油发生之后,应该最先告诉油田的合作方,而不应该先告诉海洋局。

谁的油田

康菲石油是美国最大的能源公司之一,《财富》500强企业中,最新排名为第5位。1994年12月,康菲石油与中海油签订合同,取得了对位于渤海湾的11/05区块进行勘探作业的授权。1999年5月,康菲公司成功地发现蓬莱19-3油田,开发区主构造可采储量为5亿桶,周边地区约为3亿桶。

蓬莱油田的一期工程已于2002年12月投产,2005年1月,蓬莱19-3油田二期及蓬莱25-6油田总体开发方案(ODP)正式获得中国政府批准并列入国家重点项目之一。康菲石油当年追加了18亿美元的投资。

知情人士称,蓬莱19-3油田原先是由中海油勘探的,但是由于国内的技术水平等原因,并没有发现大油田。后来就将这个区块的勘探权交给康菲石油,由其出资勘探。根据当时的协议,中海油持有51%的权益,康菲石油持有49%的权益。

“现在中海油在浅海的技术应该能过关了,但是放在十年前,中国在海上油田的技术不行的。虽然中海油当时拥有海上油田的专营权,但是技术不过关只能跟外资合作。那时候对方开出什么条件,你都没办法只能接受。”来自中石化的一位专家表示。

中海油和康菲石油具体签署了什么条款不得而知,但从这次溢油事件中可以看出,中海油一直很被动。蓬莱19—3油田康菲是作业方,康菲若不打算公布,中海油碍于签署的条款肯定也不会公布。

中石化的专家称,这种合作中,作业方往往非常强势,尽管中海油拥有51%的权益,但那只是产品分成权益,油田的具体操作,怎么采油,是康菲说了算的。“之前跟外资签署的合同中,不仅在海上油田,在陆地油田也是这样,你要是没有技术,没有能力,又想开采,只能按照对方的要求去做。这在国际上也都是这样的。”

实际操作过程中,康菲石油也是按照自己的一套程序去做的。在7月初的新闻发布会上,康菲石油被问及如果在美国,是否也会一个月后才告知公众。其中国总裁强调:这个事件发生在中国,我们是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的。

本报获得的资料显示,康菲石油称针对海上作业制定了一整套溢油防控和偶发事件应急计划,并设立了溢油应急反应预案,依照中国法律的要求制定,并通过了中国国家海洋局的批准。每年还举行两次溢油响应机制演习。

在这些计划中,与中海油无任何关系。唯一的关联是,康菲石油与中海石油环保服务有限公司签约,后者提供训练有素的专业应急小组。

话语权

在国内关于漏油事件的处理中,并无明确规定必须向公众披露。上述专家也认为,康菲石油未和中海油及时通气,使中海油被动,但法律程序上没有太多漏洞。

不仅是康菲石油,在渤海湾7.3万平方公里的海域中,共有6座是中海油分别与雪佛龙-德士古、菲利普斯、康菲、科麦奇等国际石油公司合作开采的,约占整个渤海油气田总数的33%。

这些油田的合作模式与康菲模式类似,都是由外资企业投资勘探,探明储量后,双方共同分享石油权益。“通常的程序是中海油发布公告寻求外资合作,然后由有技术优势的外资企业勘探、开采、生产,中海油则分享其中权益”。

此前有报道称,中海油此举有贱卖海油石油资源之嫌。中国海洋石油资源在交由外资开采的同时,三大石油公司还到海外谋求勘探权。“中国石油公司国外并购的油田勘探的难度与成本很多都高于渤海湾的油田开发。真正要做的是国内三家公司联合起来去开发。”上述专家称。

林伯强称,渤海湾与外资的合作是比较早的合作,当初中海油还没有成熟的技术,而外资拥有这方面的技术。在他看来,这种合作模式并不能说有贱卖石油资产的嫌疑,因为当初也是不得已的。

本报了解到,目前中海油在浅海领域的勘探能力已经大大提高,不会再让外资公司参与。消息称,即便是康菲石油这样稳定的合作,一旦合同到期,中海油也会撇开外资,自行运营。有报道称,康菲石油真正投产并开始与中海油进行产品分成大约进行了9年,所剩可能还有6年。

上周三,康菲石油公告称,根据中国国家海洋局要求,已经停止渤海湾两个油田平台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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