壳牌石油公司英国分公司上周六在其官网上发布公告称,该公司运营的一处位于北海海域的油田发生漏油事故,估计受油污影响的海域面积最大时长约31公里,宽约4.3公里。10天前,壳牌刚刚承认了对2008年发生在尼日利亚尼日尔河三角洲的两起漏油事件负责。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随后点名批评了壳牌公司。实际上,跨国石油公司近年发生的安全事故十分频繁。2010年4月,英国石油公司(BP)位于墨西哥湾的“深水地平线”钻井平台发生爆炸并引发大火,造成美国历史上“最严重的一次”漏油事故;同年7月,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公司原油罐区大量原油泄漏入海,并引发大火;今年6月,康菲石油公司位于渤海的蓬莱19-3油田发生漏油事件。
对于事故频发的原因,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认为,这与近几年石油开发项目增多、开采量增加有关,所以发生漏油事件的概率就大。
虽然发生漏油是任何人都不愿看到的结果,但在处理漏油事故的态度上,跨国石油公司的责任意识却备受质疑。康菲渤海漏油事件已发生两个多月,之前的溢油点不仅没有得到有效处理,现在又发现新的溢油点。
对此,林伯强认为,石油公司安全责任意识的强弱跟事件的严重性及被污染国的要求有关。他说,如果被污染国的态度强硬,施加的压力大,石油公司就能尽快处理漏油问题,因为在治理污染中,石油公司的投入是跟被污染国的惩罚程度成正比的,投入的多少、快慢对解决漏油事件是完全不一样的。同时,在与大型跨国石油公司合作时,林伯强认为,发展中国家应该用大幅度提高环境污染成本的方法来维护自己的利益,这会使得石油公司在开采过程中更加强安全保障措施,有利于减少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