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日,加拿大政府决定将审批中海油收购尼克森公司申请的期限再次延长30天,至12月10日。理由是:进行彻底和仔细的审议需要更多时间。10月11日,加拿大工业部部长帕拉迪斯宣布延长30天审查期至11月11日。
尼克森石油收购案可谓一波三折,此前中海油因蓬莱溢油事故在美遭集体诉讼,最终结果仍未知。加拿大政府10月底否决了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Petronas收购加天然气生产商Progress Engery Resources Corp。外部环境似乎对尼克森石油收购案产生了负面影响。
同时,尼克森资产所有国——美国和加拿大对此收购也存在争议。美国相关部门仍在对此项目进行国家安全审查,据报道,有超过半数的加拿大人反对中海油的投资。
记者5日联系了中海油媒体及公共关系副经理张欲晓,其表示:“我们会尊重加拿大政府的决定,并全力配合。延迟是很常规的事情,希望在年底之前顺利交割。”对于外部环境的压力,其称:“我们不予评价。”
截至发稿,记者联系中海油相关人士未果,其电话一直处于留言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