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资金总共29092亿韩元,相当于大宇造船海洋去年合并销售额的19.0%,以美元为准约合26.8亿美元。
合同生效期从2014年11月11日(签署合同日期)至2018年12月29日。
根据公司说明,“本次合同主要为的是陆地原油生产设备的制造,在不确定工程费用(Provisional Sum)缴付条件下,将后合同金额可能进一步增长。”
与此同时,根据工作日程,合同生效期也可以调整,一部分工程先执行之后,根据订造商的最终投资决定(FID, Final Investment Decision),进行剩余的工程。
据悉,此次项目的订造商为哈萨克斯坦TCO(TengizChevrOil)公司,此次设备制作项目是里海沿岸Tengiz油田扩大项目的一环,在项目金额共35亿美元之中,大宇造船海洋几乎获得大部分的订单,从而担任原油生产设备模块制作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