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宏同志1935年3月出生于河南开封市。1950年7月在河南开封纺织工业学校学习;1953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3年10月在西北大学地质系石油地质专业学习;1955年5月任新疆石油管理局地质调查处地质员、地质队长;1959年4月任新疆石油管理局独山子矿务局地质科地质师、副科长、科长;1960年10月任新疆石油管理局采油三厂主任地质师;1965年8月任新疆石油管理局代理副总地质师、油田研究所副所长、所长、革委会生产组长;1973年10月任新疆石油管理局总地质师兼地质处处长;1979年12月任克拉玛依市、新疆石油管理局革委会副主任、总地质师;1983年7月任新疆石油管理局副局长;1986年4月任克拉玛依市、新疆石油管理局党委常委、新疆石油管理局副局长;1990年10月任克拉玛依市、新疆石油管理局党委常委、新疆石油管理局局长;1991年9月任克拉玛依市、新疆石油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克拉玛依市市长、新疆石油管理局局长兼新疆石油学院院长;1993年1月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克拉玛依市、新疆石油管理局党委副书记、新疆石油管理局局长兼新疆石油学院院长;1995年2月任新疆石油学院院长;1996年12月任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咨询中心副主任;1998年7月退休。
谢宏同志对党忠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大学毕业后响应党的号召,投身新疆石油勘探开发事业。长期从事技术和科研工作,参加过多项重大勘探开发任务。在克拉玛依市、新疆石油管理局领导班子任职期间,坚持边勘探、边开发、边生产的方针,主动引进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主持开展东疆油田会战、准噶尔盆地和彩南油田开发等任务,推动新疆石油工业加快发展。担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认真履行职责,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出加强立法和监督工作的意见建议,促进全区民主法治建设。退出领导岗位后,仍然关注石油勘探事业,关心新疆建设发展。